中国矿业大学创新教育基地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和造就适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逐步完善并实施大学生创新教育,特设立中国矿业大学创新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第二条 本基地服务对象主要是信电学院大学生同时也面向全校有一定兴趣或有一定专长的大学生.被基地吸收的大学生称基地学员(以下简称学员)。
第三条 本基地由中国矿业大学组建, 由中国矿业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和信电学院团委共同管理。
第四条 基地的宗旨是培养电类专业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电路设计及各种发明、创造,学生通过对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制作、计算机编程、软件设计、科技制作等实践活动,从而培养独立获取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工程实践及创新能力。通过定期举办各种专业、科技技术讲座及组织大学生参加大学生科研训练活动,使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第二章 学员的选拔、淘汰和奖惩
第五条 每年6月份实验中心和学院团委将面向全校吸收一定数量的学员。
第六条 学员条件是具备电类专业的基础知识;学有余力并有一定专长的大学生均可参加。
第七条 对报名参加基地培训的学员,基地将组织进行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和选拔。
第八条 对已参加基地培训的学员若出现违反,或不服从基地老师的管理,或达不地培训学员的要求,经2名以上专家认定后丧失学员资格。
第九条 对表现突出的学员,基地负责将有关情况报学院,并由学院授予科技先锋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 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每个学员有权参加基地举办的各种培训,有权向基地申请创造基金,有权使用基地提供的各种仪器设备,有权得到基地老师的指导。有权参加基地举办的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对基地的活动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每个学员在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时经基地考核后可以得到发展特长加分。
第十一条 每个学员应完成基地布置的各项任务,每个学员至少要有一项发明创造成果, 学员必须遵守本章程规定各项条款。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二条 基地设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具有经验的骨干教师组成。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基地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管理工作,遇到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地的各项技术工作,项目咨询以及考核。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第十五条 基地内组建各类科技兴趣小组并由学生担任组长及副组长,每个小组均指派2-3名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六条 组长与副组长定期在基地值班,并负责科技兴趣小组的具体事宜。
第十七条 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审核选拔学员,并对学员申请的创新基金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给予定向资助及资助的力度。
第五章 活动的开展
第十八条 基地将定期举办电子设计制作,计算机编程,软件设计,网络技能以及科技制作等专业培训和科技讲座, 并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种科研训练活动。
第十九条 与第一课堂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如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自制实验仪器,结合实习参与技术公关及各种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二十条 协助举办大学生创新学术科技节,进行“电子设计”等竞赛活动。
第二十一条 参与教师科研或科技攻关,进行新产品研究开发。
第二十二条 聘请学员担任大学生助教参加实验教学辅导及课件制作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参与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组织学生到厂、矿企业实践,为学员参与企业技改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 基地将设立大学生创新基金,对学员提出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创新基金由基地负责筹集,专款专用。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及顾问团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创新教育基地(信电学院)负责解释。